时间: 2024-08-05 15:35:31 | 作者: 磨粉设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办理暂行办法》(国家商场监督办理总局令第18号)等法令规章,我局组织了微波炉、电烤箱及烘烤用具、干鞋器、电动剃须刀、衣物干燥机、电动理发器、玩具滑板车、电灭蚊用具、挂脖电扇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检查,依规定将《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查验成果通知书》《查验陈述》等文书资料寄送产品被抽样销售者、生产者和标称生产者单位。
因为部分被抽样销售者、生产者和标称生产者单位地址信息不详、无有用联络方式等原因,形成相关文书无法正常送达,现予以公告送达(详见附表)。请被抽样销售者、生产者和标称生产者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联络我局收取上述文书资料,逾期不收取即视为送达。
被抽样销售者、生产者和标称生产者单位如对监督检查成果有贰言,请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贰言及相关证明资料,贰言资料应事实清楚,诉求冒充,并提供有用联络方式。十五日内未书面反应的,视为无贰言。
杰出部件、用于包装或玩具中的塑料袋或塑料薄膜、孔、空隙、机械设备的可触及性、把立管强度、电气附件、标识和正告